Pink.
从小到大没变的是暗暗的喜欢粉色。上小学的时候是光明正大的喜欢,上了中学却因为粉色代表的稚嫩而取了蓝色作为替代。蓝色清新高雅,简单直接,是一种沟通的好方式。粉色说出来总是带些扭曲的妖气,要么幼稚要么seductive,被tweak过的红不红紫不紫总是惹起别人一连串的质问。自尊心渐渐的把粉色藏到了心底,重重的镇压着这种暗恋的渴望,好吧我喜欢蓝色。可是蓝色总是缺些什么的。如此之冷酷的调调描绘的是大海,深不见底。天气好的时候海水是浅蓝的,不好的时候是黑蓝。广阔无垠带来的是一种绝情的恐惧,捉摸不定,费心耗神。
仔细想想,对粉色的执着和对蓝色的拒绝是受我童年的影响。我的童年是温暖的。在上小学之前每天晚上七点总是要下楼和三个小伙伴玩耍。两岁的时候是赛跑,从不大的院子的一头跑到另外一头,大概十米比的是谁摔的跤最少。三岁的时候跳绳,目标是不要给绊倒。四岁以后我们开始玩捉人,捉迷藏,老狼老狼几点钟。能踩单车了就疯狂的在院子里兜着圈子,钻只能容下一个人的小巷子。我们四个人是雷打不变的玩伴,无谓性别,无谓年龄,无谓点子的多少,我们不能被分开,也不可能被分开。记忆中对每晚九点回家的满足感和恋恋不舍已经模糊了一大半,记起来的是对方脸上的笑容和摔跤时搀扶的手臂。作为唯一的一个女孩子,我和三个男孩子混着,探入了还没分别性别时男孩子的世界。所以我会喜欢粉色,最girlie的一种被宠爱的感觉。但是这种宠爱不是特意的,它更像是一种无意的温暖,一种孩子们间最单纯的,先于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的情感。粉色朦朦胧胧的就在心里埋下了种子。
回忆起猪场宿舍的那个院子,一切都陌生起来了。我们昨天还在玩耍,今天我却在这里听着窗外波士顿地铁与铁轨的刺耳摩擦,追溯已经不能碰到的东西。人的记忆是从三岁开始的,但是三岁后的记忆并不牢固。我所能记起的也只是片段,很多还是爸爸妈妈说起来的故事,也不能证实如果我的回忆是臆想还是事实。我能记起的一幕是在车后面躲着屏气凝神不让别人发现,下一幕就跳到坐在摩托车上荡啊荡。这种片段感硬生生的把我从童年拽回到这里。
很多人说我是一个idealist,如此能想,如此不为现实所动,是一种愚昧。这种说法听多了自己也会怀疑一下,是否今后现实会给我大大的一个巴掌。那么省事一点还是对外宣称自己喜欢蓝色好了,逻辑的推理着下一步,权衡着得与失,慢慢的在海里探路吧。海水在身上却能把热度消退了,簌簌的海风一刮全身冰冷,是一种绝望的无情。这样的旅程上缺不了的是心底对粉色的执着,有的人让它飞了,我却绝不。越浸在水里,粉色就越往上浮。
我感谢童年给我带来的无所不能的魔法,细心的帮我种下这颗温暖的种子。我说到底不是一个特别理智的人,也许在无关乎生命的问题上我是理智的,但是谈及生命和生命中的情感,我崇尚的是一股thrusting force,一个由girlie的温暖发展出来的powerful provocative demon。像dostoevsky说的man will do everything to prove he is free, with the same force I will do everything to love pink.